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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昆明的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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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写在校报副刊‘春笋’上的文章,不用那么多的隐喻与苦难。

    李默文也不想描写苦难,因为他认为文字带给人的是力量,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剧,不想再传递给读者。

    随身图书馆在李默文开始思考的时候,自动运转起来,无数的书籍纷飞而至,在他的眼面前展开页面,大量的资料飞越而过。

    堪比自动阅读。

    李默文仔细的搜索。

    经过一番查找。

    李默文将参照的文章确定为《昆明的雨》,这一篇文章是汪曾祺在八十年代发表的一篇文章,与这个时代相差不多,主要灵感来自于他去昆明滇池有感而发。

    李默文很喜欢他的那一句“缅桂花即白兰花,BJ叫作“把儿兰”(这个名字真不好听)”

    因为他也觉得把儿兰不好听。

    文章中特别是关于菌子的描写很多,很传神,足够深刻。

    让人记忆犹新。

    其中所描写的画面与故事,与李默文在云省的知青生活极为相似,只需要修改一部分时代背景,改变一部分生活细节方面的描述,就能够化用成为自己的文章。

    相比于现在的伤痕文学描述的历史之痛,在各种景物上附加大量的隐喻。

    昆明的雨这篇散文更像是对生活的感悟总结,描绘的是昆明的地域风情,简单的自然风景与人文故事,写出了昆明人的市井生活方式,显得格外新奇。

    大致的思索片刻。

    李默文便开始动笔,轻轻的翻开信纸,拿起一旁的钢笔,试探了一下笔墨是否顺畅。

    放久了。

    墨干了。

    稍微挤了一下墨胆,这才重新弄好。

    当墨迹自然书写出来。

    他就在纸上落下了这篇散文的第一句话。

    “阮学文要我给他写一篇文章,要有昆明的特点,我想的时候,画了一幅画……”

    散文,抄起来很简单。

    李默文大致的改了一些细节,增加了部分昭通地区的风俗,将昆明的一些特色,完整的展露出来,描绘出了一番独属于昆明的雨季景色。

    没有一点儿苦难,尽可能的表露出了昆明的人文风景。

    约莫一个多小时的时间。

    他就写完了全文。

    没有了那首个人风格比较明显的诗句。

    最后一句话停留在昆明端午离家的习俗之上。

    采青松,护远行。

    自此别离,难再相见。

    停笔。

    李默文从回忆之中缓过神来。

    目光怔怔的看着远处。

    脑海中浮现在云省乡下的那一年,很苦,但却很充实。

    每一天都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劳作。

    手磨破皮了,也得咬牙接着干。

    只有到了端午雨季前后,才稍微轻松一点儿。

    他静静等待墨迹干透之后,再将稿子拿起来,打量了几眼。

    “写的真好,昆明真有那么美吗?那些菌子真那么好吃?鸡枞,长什么样啊?竟然比得上黄焖鸡!?”

    曾思琪瞪大了眼睛,在一旁一脸惊讶的看着李默文。

    这时候的首都人虽然长在皇城根下,但也是个土包子,没见过也没有吃过鸡枞菌。

    在李默文动笔的时候,她就注意到,出于好奇,坐在了李默文的身边侧头观摩起来。

    看着普通的文字在李默文的手上组成了一幅又一幅异域的美景,令她惊叹不已,整个大脑都沉浸在了与首都完全不同的奇妙美景之中。

    “天气常如二三月,花枝不断四时春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明朝状元杨慎曾写过一首诗,其中这一句很切合昆明的环境。”

    “很美,古时将其称之春城!这篇文中写出的美景,不足十之一二。”

    李默文看向她,笑着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真好”

    “好想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曾思琪满眼放光的说道,完全没有了先前那副羞涩。

    李默文笑了,“十分欢迎。”

    他察觉到了女孩靠近的心思,保持着安全的距离。

    曾思琪闻言,开始小声的讲述自己选择新闻系的理由,通过聊天拉近关系。

    她喜欢美景,非常羡慕单位里面的那些记者岗位的人。

    也是因为这个原因,在高考之后,选择了新闻系。

    就是为了能够在工作的时候,成为一名专职记者,到处旅游。

    李默文静静的听着,没有什么其他的表示,注意力却放在了鼠疫的翻译工作上面,尽快将稿子赶出来,换成钱。

    这是已经确定的消息。

    写出来就有钱。

    至于刚投稿的那篇中篇知青爱情,他将其取名为《山与城》,在中午的时候已经寄了出去,后续内容暂时可以缓一下。

    等确认过稿之后,再进行续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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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傍晚时分。

    工作一天的林静怡,脸上满是疲倦,却怎么也遮掩不住脸上的喜悦,她提着一个文件包,快步回到了家里面。

    她住在学校的苏式小院。

    父亲是学校的常务副校长,林柏,也是国庆的时候跟吕彦霖打趣的那位老教授。

    跟校长成之礼在学术上有分歧,但私底下却是一对知心好友。

    当林静怡回来的时候。

    母亲已经做好了饭菜。

    父亲林柏正在院子里面浇花。

    “爸。”

    林静怡刚走进门,立马就朝着父亲的位置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啥事?”

    林柏回过头,打量着面前这个小女儿。

    无事不登三宝殿。

    小女儿跟他关系不怎么亲近,干什么都要对着来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工作在一个学校的原因,恐怕老死都不相往来。

    “喏,你要的东西!现在可以帮忙推荐了吧。”

    林静怡将一份稿子,从公文包里面拿了出来,递过去。

    林柏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什么稿子,值得你这么坚持……”

    他嘟囔一句,慢悠悠的接过了稿子,翻看了两眼。

    眼神逐渐认真,全部都读完之后。

    停顿思索了一会儿。

    “你确定,这是你的那个学生写的?而不是你在一旁代笔……”

    林柏有些怀疑,这种事情他这个女儿没少干,以前她还用帮别人抄作业挣过钱。

    也就是现在当老师,稍微安分一点儿。

    “爸!我已经改了好不好,不会给人当代笔了。”

    她脸一红,怒气冲冲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真不知道这个学生有什么优点,值得你这么费尽苦心的推荐。”

    林柏讪讪的挥了挥手,没有继续纠缠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他捏着稿子,沉吟一会儿。

    原本不想介入这场新生话语权的斗争之中,找出了一个理由搪塞林静怡。

    但没想到她却拿出了一份让人无法拒绝的稿子。

    光是这篇文章,就足以让他出手。

    不然就埋没了人才。

    “明天校常委会,我可以帮你推荐上去,但成不成,就说不准了,毕竟现在新生代表竞争很激烈,老成那边没答应,我也没办法。”

    “这就行了!爸,拜托啦。”

    林静怡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转身就风风火火的往家里跑去。

    “唉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抓紧找个对象,才是对我最大的感谢。”

    林柏看着这个大龄女儿的背影直发愁,快三十岁了,还是这么个一个急匆匆的性子,也不知道以后谁会遭殃,落在她手上。

    随便谁都行,他也不挑剔,只要是个人。

    “老林,吃饭了!”

    妻子的声音从家里传来,林柏这才不紧不慢的放下手上的东西,转身回到了屋里。

    在门口处,轻轻跺了跺脚,将鞋底的灰尘擦了一下。

    免得将妻子辛苦打扫的地面弄脏。

    到了屋里。

    女儿林静怡已经抢过了小孙女手里的鸡腿啃了起来,时不时的还逗弄一下小孙女,一点儿没有长辈的样子,跟一个小辈抢东西吃。

    “小姨,好吃吗?”

    小女孩乖巧的问道,眼神中满是渴望,她也不敢多说,担心屁股挨揍。

    全家所有人,她就怕这个小姨,因为揍人是真的不留情面,屁股能打肿。

    “好吃!小彤彤要不要尝一口?”

    林静怡眯着眼,满是戏谑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小姨工作辛苦了,小姨先吃!”

    林映彤摇了摇头,一脸恭维的说道,嘴巴的口水都要流出来。

    “彤彤吃肉肉吧。”

    林柏走了过来,拿起筷子给孙女夹了一块肉,狠狠的看了一眼林静怡,对方那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混样,令他很是无奈。

    “吃饭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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